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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情提要?

啊!不是啦,是家庭結構人物說明。

我:雖然已經結婚,但是因為工作關係仍住在家裡,帶一個皮猴兒。

我爸我媽:2老人家,生活自理,住另一樓層。

我弟;長期駐陸幹部。

我弟媳:剛嫁入我家一年多,有一個孩子。

記得她當初要嫁進來我爸是反對的,但我覺得是跟我弟過生活的人,我弟喜歡才重要,事實證明老人家的眼光還是很靈的,我就這樣支持了一個偷偷在針對我的人進來。

其實他做了超多事惹毛我,就跟住宿舍遇到沒有禮貌的同寢人一樣,冰箱食物不問自取,東西不問自用,而且都要開新的用,我光馬克杯就被開了5-6個去用(都是我捨不得用東西啊,而且他到底有幾張嘴),放在客廳衣櫃間的娃娃他拿去房間擺設,某天我提起他還回我以為是我老公前女友留下來的。

總之,真的太多太多事情了,我也都忍了,日後有想到我再來寫這些故事,讓我對她最大爆發的,是某天我得知,她居然叫我爸媽要我寫放棄繼承同意書,真的是靳能的絕佳代言人。

你一懷孕來我家要我爸媽伺候你,不想跟我們吃吵著要自己開伙,然後又說麻煩讓我幫他帶飯(外面賣的),還嫌伺候的不好,就因為妳為我家生一個孩子理所當然?難道這孩子你不要?不是你吵著要生?

你是來我家操持這個家幾十年嗎?你是為我爸媽把屎把尿幾十年嗎?有做到這些的人都不會這麼做了,你怎麼能理直氣壯地開這口?我真的看沒有。

重點是,她看到你,永遠對著你笑,笑到你心裡發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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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rig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